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醉饮凉州词 ■散宜生 酒,酒,葡萄酒! 我读到绿原自由奔放的文笔时,我不禁大呼:好酒、好诗。军中的聚会男人的聚会,是勇者的聚会,琵琶是邀人跳舞的,诗中的人有没有去跳呢?看来是去了,一个军人在酒场上,大概不会有缩手缩脚的酸劲。军队里容不得这号人。即使你宁愿喝酒,到舞场边去,手持酒杯,脚奏舞拍,为同袍们鼓鼓劲,高潮处猛嚎几声,再仰头痛饮,这一番热闹,比起有酒无乐的干饮,岂不是更有滋味?「欲饮琵琶马上催」,实际上是歌舞酒筵的景象。何况葡萄酒和夜光杯都不是当时的日用之物,夜光杯不谈了,就是葡萄,比王翰稍后的李颀还说,「年年战骨埋荒外,空见葡萄入汉家」,那也是用性命换来的。 但是,琵琶弹拨的,毕竟是撩乱边愁,跳累了,醉晕了,一丝乡情袭上心头,横跌在地,倒头就睡。「醉卧沙场君莫笑」,这说话的人自己大概也在笑:我为什么要在乎,「古来征战几人回」?这实际上是相当豪放的境界。而「醉卧沙场」,也不是战士觉得有家归不得而借酒浇愁。诗人写下这两句话,其实是壮语,说它是悲壮也无不可。而悲壮却不是消沉伤感的反面。它不是什么嗟叹,也并非无可奈何的谐谑。 绿原其实还是聪明的,加油添酱还有个限度。美国诗人
Witter Bynner,和一位华人文学教授合作,化了十年时间,将《唐诗三百首》在1929年第一次全部译成英文。这两位教授的文学水平,显然比一般的今译者要高。对这首《凉州词》,他们的译文是:
英文中一上来就添加了"他们歌唱",这一句很巧妙。《凉州词》本来是写了给军士们唱的,译者把它化暗为明,同时又借此规定了原诗的基本情调。动词 strum(漫不经心地弹奏乐器)准确地摹写了当时的气氛,也避过了那个难译的"催"字。与绿原相反,英译者几乎是只减不加。这种不妨称之为 Keep the Barebone 的翻译手法,用在英译,可以接受,反正读者是了解多过欣赏。但是,如果用在今译,或许就会过于"严谨",而错失了必须"传神"之处。 关于葡萄酒和玉杯,不妨读一读《史记》中关于大宛葡萄和西域玉杯的记载,以表明这酒和杯都是异域殊方的珍品。你要不以为然,也可欣赏一段金庸的妙文。在《笑傲江湖》第十四章"论杯"里,黄河老祖之祖千秋教令狐冲如何匹配酒具时说:"至于饮葡萄酒嘛,当然要用夜光杯了。古人诗云:「葡萄美酒月光杯,欲饮琵琶马上催。」要知葡萄美酒作艳红之色,我辈须眉男子饮之,未免豪气不足。葡萄美酒盛入月光杯之后,酒色便与鲜血一般无异,饮酒有如饮血。岳武穆词云:「壮志饥餐胡虏肉,笑谈渴饮匈奴血。」岂不壮哉! " 金大侠的中华文化功底众所周知,他的想像力更是令人叹为观止,可惜百密一疏,将此时的街头巷尾所售的葡萄酒误认作了彼时的葡萄酒。据明人唐汝询在《唐诗解》中说,"蒲陶酒西域有之,前代时有贡献,及太宗破高昌,收马乳蒲陶实于苑中种之,并得其酒法,遂造酒成绿色,芳香酷烈,长安始识其味。"出生在西域又好饮的李白,以大江为酒,「遥看汉水鸭头绿,恰似葡萄初发醅」,可作唐时葡萄酒为绿色的另一证。由此可见,王翰笔下的壮士们,所喝的并不是今天通常所说的红色的葡萄酒。 曾见洋人说中国人野蛮,以吃人为荣,岳飞的名句也是证据之一。要是他看过《笑傲江湖》,就会知道,一切都是翻译惹的祸。所谓的「匈奴血」,只是带有中国特色的葡萄酒而已。国人节俭,拿了人家的方子,把榨汁酿酒改成连皮带肉一起蒸,弄得酒色鲜红如血。至于「胡虏肉」,则大概是一种西方的面包吧。君不见我驻南使馆被炸后,满城青年都恨不得一飨「胡虏肉」吗? 最后,让我们再读一遍王翰的《凉州词》吧! 葡萄美酒夜光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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